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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全国煤炭行业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1 阅读次数: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表彰广大煤炭教育工作者近年来的先进典型,中国煤炭教育协会现开展全国煤炭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煤炭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中煤教协[2017]31号)(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开展全国煤炭行业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培训、研究、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与支持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为行业教育及协会工作有突出贡献。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4、努力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在教育教学、职工培训等业务工作和专业理论研究中,成绩较突出。

三、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上报4-6名先进个人。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机关党委不超过2人。

四、推荐评选步骤和时间安排

1、11月18日-22日: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初选,确定推荐学校人选。

2、11月23日将《全国煤炭行业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及申报材料报送人事管理科(办公楼A209,电话83590210),电子版发送至kdrsk@cumt.edu.cn

3、11月24日-30日:学校组织进行评选,确定推荐人选,上报中国煤炭教育协会参加评选。

4、中国煤炭教育协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在教育协会理事年会上,对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人事处

2017年11月18日

附件1:关于开展全国煤炭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全国煤炭行业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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