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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实施办法》(中矿大人字[2010]12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中矿大[2013]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选派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人员以访问学者身份外出学习,学习期限6-12个月。

二、选派规模

本次选派人数不超过25人。

三、申报条件

1、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身心健康。

2、来校工作满3年,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教师七级及以上岗位。

3、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PETS-5考试50分或雅思(学术类)5分或托福60分;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英语专业不限));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年及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培训,总分80分及以上。

4、国外留学院校原则上为世界排名前200名以内高校(以2017-2018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为依据,附件1);或申请的学科为ESI数据库中本学科领域排名前10%。

5、暂不接受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且资格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2)曾经获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并出国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回校工作未满五年;或曾经获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但放弃资格或被取消资格未满5年;

(3)正在国(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说明:以上出国项目包括国家、江苏省、学校等公派出国项目以及公派自筹出国(不含三个月及以下项目)。如项目本身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资助与报销方式

资助费用包括一次国内和国际往返旅费、一次办理签证费、国外保险费和每月1000美元生活补贴。教师完成学习任务返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予以报销。

五、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报名审批表》(附件1)和《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申报情况简表》(附件2),连同附件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

2、单位审批。根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师资培养计划,对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签署审批意见。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选拔,选拔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六、材料报送要求

1、《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报名审批表》,报送纸质版;

2、《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申报情况简表》,仅报送电子版;

3、附件材料:包括外语合格证明、邀请函(如已获得)、研修单位或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及教学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4、《审批表》和附件材料均以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一式1份,附件材料请装订成册。

5、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统一于6月27日前报送至师资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szb@cumt.edu.cn。

七、管理和考核

1、教师派出。入选人员需在获得公派资格后12个月内派出,出国前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教师必须认真履行协议约定,杜绝“只访不学”和“携带配偶和子女一同游学”等现象,发现有此类情况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2、出国管理。教师在国外学习期间须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按照留学计划,认真完成留学任务,每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汇报一次学习或工作进展情况。

3、回国考核。留学期满返校后需在一个月内到师资办公室报到,提交书面留学总结。选派人员所在单位组织进行考核,开展一至两次学术成果报告。教学科研型和科研型教师完成1-2篇SCI或SSCI或CSSCI文章,教学型教师回国后开设1-2门双语课程。

八、其他

1、请各单位依据学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分解指标要求,做好规划工作,动员教师积极申报。

2、本项目不能与学校第三批优秀拔尖教师赴海外访问研究项目同时申报。

3、联系人:聂文龙,电话:83590203。

4、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实施办法》(中矿大人字[2010]12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中矿大[2013]14号)(附件3)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师资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附件1:2018年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报名审批表.docx

附件2:青年教师海外培训计划申报情况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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