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9]31号,附件1)文件精神,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二级单位(学院、重点实验室等)实行限额推荐,超出推荐名额的学校不予受理。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全校4名,各学院至多推荐1名。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推荐名额:全校3名,各学院至多推荐1名。
3.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名额:全校1个,各学院至多推荐1个。
特别说明:双肩挑人员由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占所在学院推荐名额。
二、选拔条件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学风教风严谨,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主动承担传帮带的责任,卓有成效地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三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所在学科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优秀教学团队选拔条件
1.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紧密的合作关系,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团队人数5人左右。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
三、限报条件
1.每位申报人员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再次申报。
2.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团队的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3.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A类个人等同层次省级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入选过“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BC类个人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4.各学院要尽量考虑学科合理分布,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些学科的情况。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中的一项,不兼报。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节点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
4.申报附件材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二)时间节点
1.个人申请及二级单位推荐环节。申报人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供附件材料,报送二级单位后由所在单位组织学院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对象(各推荐表中第十项需学院填写)。
3.学校推荐。各二级单位完成推荐环节后,于2019年12月23日前将本单位拟推荐人选材料,含推荐表、汇总表、附件材料等报送至人力资源部(行政楼A20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410137500@qq.com。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之后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至江苏省教育厅。
五、其他说明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合理安排时间,确保申报推荐工作有序进行,申报推荐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沟通。
联系人:王彭鹏,房坤
联系电话:83590810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2月5日
附件1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2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3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doc
附件4-1青蓝工程申请人业绩汇总表.xlsx
附件4-2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业绩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