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为加强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劳动纪律,保证服务社会、教师、学生及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我室实际,制定本规定。
1、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按学校“八项规定”要求向服务对象公布每周固定的坐班时间;聘任教学科研岗和研究岗的人员,除教学、科研任务或学术会议的需要外,应执行坐班制度;聘任其他岗位的人员,严格执行每天坐班、考勤制度。工作时间遇有开会、出差、上课等情况要挂牌告知。
2、办公室主任及实验教师岗位人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实验(试验)内容,在本规定下发之日起两周内制定并挂墙公布工作(操作)规范和流程及安全保障制度,规范工作(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3、出差(含因私外出)实行向直接主管领导请销假制度。出差人要事先填报出差申请,说明出差事由、地点、时间和行程等。出差申请单交办公室留。
因私请假(除病假外)的累计天数(不计双休日和节假日)按日扣发当月出勤贴、交通贴和午餐贴外,因私请假累计3~5天者扣发当月其他津贴的10%,累计6~10天者扣发当月其他津贴的40%,累计10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其他津贴的80%(因私请假是指除教学、科研、会议及单位安排的出差以外的办理个人私事的请假。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半天计,无故缺岗1次按1天计;缺席集体性会议1次扣发100元。生育、婚丧、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实验室的公务接待一般在学校食堂或招待所安排工作餐,就餐不上高档菜肴和高档白酒,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
5、规范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报账制度和资产(设备、仪器)、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及借用制度(另定)。实验室购置材料、易耗品及办公用品时,应有两人同去购置。
6、实验室主任、副主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制度。领导干部要主动规避利益冲突,不得与教师争名争利。申报个人荣誉奖项、专业技术岗位、科研项目等,同等条件下基层教职工优先;一般不得申报校内荣誉称号,不牵头申报校内教学、科研等学术奖项。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