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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科学中心采矿研究生工作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09-29 阅读次数:

为积极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维护矿业科学中心采矿研究生工作室正常工作秩序和良好学习氛围,保证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国家重点实验室)安全有序的进行运转,保障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和各种财物的安全,结合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公用房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矿业科学中心公用房使用及管理办法》和《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团队课题组入驻矿业科学中心协议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各团队负责人为其研究团队(课题组)所使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房间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团队用房按规定用途进行室内布置和日常管理及维护,负责做好对其研究团队成员的日常管理。

2.各团队入驻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矿业科学中心办公楼的作息时间及实验室的管理规定。

3.各工作室的装修、改造、安装空调等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并报后勤管理部门审批,报重点实验室备案。

4.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有权对矿业科学中心各采矿团队(课题组)研究生在楼宇内的违纪违法及不文明现象(如在公用房内抽烟、酗酒、使用违章电器、铺设床位、留宿等)进行通报批评或上报学校予以查处。

5.工作室内的计算机、桌椅、柜子等由团队负责人根据研究生培养环节的需要统一安排。进入工作室的研究生应自觉爱护电脑、桌椅等设备,不得损坏、调换、拆毁工作室的设备。如门锁、照明灯具、线路等发生故障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桌椅失修或损坏向所在课题组负责人汇报处理。

6.为加强工作室的管理,由重点实验室指派研究生或办公室人员作为管理人员协助管理,所有研究生必须服从管理。

7.工作室实行室长负责制,应指定工作室室长一名,负责工作室内日常调度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安排值日人员。所有研究生必须按规定轮流做好工作室卫生打扫工作,每人应自觉负责本工作台面的整洁。

8.进入工作室的研究生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努力维护研究生工作室的工作秩序。自觉做到:不在工作室内大声喧哗、聊天、嬉闹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不随意乱串工作室,不影响他人工作;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往窗外、走廊地上泼水、抛杂物;不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不私拉电线、私接灯头、电源插座或其他电炉等大功率违章电器等;不在工作室或走廊内焚烧物品;不带朋友及外单位人员到工作室闲谈。

9.研究生要节约用电、随手关灯。工作室内无人时应及时锁门、关好电源和门窗,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工作室任何机器设备不得带离工作室,学生私人的机器设备也不得搬进工作室。研究生工作室是学习场所,不允许在工作室内从事教学、科研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严禁在室内吃饭、做饭、留宿、争吵、打架等。离开研究生工作室时,应关闭空调、电脑、关灯关窗、断水、锁好门。

10.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制工作室的钥匙,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丢失钥匙要及时报告。休、停学或毕业时应及时上交钥匙。

11.重点实验室将不定期检查上述条例的执行情况,并作为研究生德育、纪律考核的一项内容。违反上述规则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本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具体由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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